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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本站编辑  发表时间:2022-01-10 11:47:18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25日至6月1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院开展了巡察“回头看”,8月20日反馈巡察“回头看”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整改责任,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我院党组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坚决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定整改决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将巡察整改与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同步安排、同向推进。院党组带头开展相关研讨学习,并通过召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院务会、全院大会等,教育引导全院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在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中,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巡察整改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8月20日巡察“回头看”反馈会后,我院迅速行动,随即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部署。林伟忠同志到任后,主动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先后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整改工作推进会等,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逐条逐项听取整改措施和计划安排汇报,牵头负责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班子其他同志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集中精力、带头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对各部门整改情况逐件审定、逐项督导推进。迅速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措施及任务分工一览表,列明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形成详细的整改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每项整改任务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

(三)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成果转化。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紧扣市委巡察组反馈指出的4个方面主要问题,建立、完善和优化相关制度机制,着力堵漏洞、锻长板,真正使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工作作风转变、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截至目前,共制定《越秀区人民检察院“三重一大”决策清单》《越秀区人民检察院财务工作制度(修订版)》《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六项措施》等制度13,推动建立健全业务工作运行机制、内外监督制约机制、检务管理机制院党组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主动性自觉性得到增强,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有效发挥。通过集中整改,全院干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得到进一步深化,巡察整改红利已然显现。

二、强化政治担当,突出问题导向,逐项落实巡察整改措施

我院以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为导向,切实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做到全面对待,深刻认识,迅速推进落实。目前,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4个方面14个问题,42个需要整改的事项,我院共采取措施137,整改已完成40个、基本完成2个,阶段性成效明显。

(一)关于落实系统巡察整改不到位,持续推动整改韧劲不足、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1.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增强思想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检察工作的总体布局,与检察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以主体责任的有力落实,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二是把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签字背书”制度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重要工作来抓,按季度开展“两个责任”工作推进会。三是完善规范“两个责任”落实清单,补充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监督执纪问责台账、检查结果运用情况等资料台账。在本次巡察整改过程中,严格实施台账式管理,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制定了《巡察整改追责问责一览表》并汇总检查结果运用情况,确保问题整改规范有序、追责问责清晰留痕。

2.针对干部工作针对性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政治上激励,增强干部荣誉感。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召开庆祝建党100周年表彰大会,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表彰优秀共产党员,通过老、中、青优秀党员的典型引领全院干警奋发进取。二是工作上支持,增强干部归属感。畅通晋升渠道,健全考核机制,共晋升三级高级检察官4人,四级高级检察官7高度重视军转干部职级晋升问题,2名军转干部晋升为四级调研员。三是待遇上保障,增强干部获得感。完善工资标准调整机制,落实体检、休假等制度,做好激励、专项表彰奖励工作。四是心理上关怀,增强干部幸福感。完善和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了解干部思想动态、真实需求,通过轮岗交流丰富工作内容,提升能力水平,增强工作成就感。

3.针对违规福利项目未终止问题的整改

相关违规项目已于2019518日终止。同时,进一步制定完善采购制度,确保采购事项规范、严谨,杜绝涉嫌滥发福利等行为;严把会议审核、纪检审核关,防止再次发生违规采购事件。

4.针对谋划发展、科学决策和执行能力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学习“三重一大”具体问题事项,准确把握“三重一大”具体内容,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台账,落实党组重大决策执行督导跟踪机制。二是修订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制定《党组会“三重一大”的决策事项清单》《院务会议工作规则》,厘清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院务会议的工作职能、议事范围、议事决策程序等,并对党组成员的分管职责范围进行调整,使党组工作更趋规范化和制度化,有效提高党组科学决策质量和水平。三是提升党组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政治、学习、创新、管理、落实能力,做到重要任务亲自部署、关键环节亲自把关、落实情况亲自督查,发挥好“头雁”作用,引领带动广大干警弘扬奋斗精神,推动事业发展。

5.针对采购管理制度未建立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采购管理规定》,明确采购工作任务、职责、要求等具体规定,确保采购工作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程序。二是成立院采购小组,制定议事规则,对合规项目优先委托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代理,向至少三家供应商发出书面询价通知书及询价结果通知。三是组织办公室和综合保障中心学习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体经办同志不仅要熟悉采购过程及操作流程,还要指导好各业务部门采购工作,确保按照采购流程履行采购手续。四是全面执行公务卡管理制度,明确要求之后所有公务消费事项均须通过公务卡报账,堵塞个人支付、报销产生的管理漏洞。

6.针对从严治检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纪律教育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以及《会场会纪管理办法》等院内管理制度,切实增强纪律意识。二是强化纪律作风常态化监督检查。政治部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对上下班纪律、开会纪律、出庭纪律及着装情况开展不定期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做到点人点事,违规违章留底留痕,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和绩效考核,与干部使用、职级晋升等挂钩,以检查结果运用倒逼干警纪律意识增强。

7.针对落实“一案双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在此次巡察整改中,追责问责严格做到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的监管责任。二是院党组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承担起对检察干警纪律作风的教育、管理、监督责任,让“一岗双责”见真章。三是加强学习,提升纪检监察人员执纪办案、追责问责能力水平,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准确发现问题、纠正查处问题。

(二)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不力,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不理想问题的整改

8.针对党史学习教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共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会议6次,班子成员讲党课5次,组织党员干部集中收听收看“七一”庆祝大会,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学习研讨,凝聚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行动自觉。二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补学督学。院机关党委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检查,对没有按规定学习或学习不及时、不到位的党支部开展补学工作,制定完善党史学习计划、台账和记录,确保真学实学,学有成效。三是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相融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拓展群众控告申诉渠道、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开展“五进”普法和党员回社区等多项为民办实事活动,以检心润民心,法律监督实效全面提升。

9.针对政治理论学习有温差问题的整改

一是院党组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将党组中心组学习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形成常态化学习氛围。二是强化制度约束。制定《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专题党课等多种形式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推动学习由“软任务”向“硬约束”转变。三是扩大中心组学习范围。重新划定中心组学习的参加范围,将学习范围扩大至检委会专委、机关党委和各部门主任及副科长,解决政治学习上热下冷有温差问题。四是规范学习记录。定制专门的中心组学习笔记本和各学习成员的学习笔记本,政治部不定期对学习笔记进行检查督导。

10.针对理论指导实践有脱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各部门对《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最高检《重大敏感案件请示报告工作的提示》开展再学习,对学习方式、贯彻要求进行统一部署,加深思想认识。二是落实《条例》精神,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全过程,进一步强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意识,及时主动报告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及重大敏感案件情况。三是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六项措施》,从打击刑事犯罪、支持企业经营发展、强化涉企案件法律监督等六个方面明确检察履职的方向,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11.针对疫情防控认识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主动履行防控职责。疫情发生初期,我院先后派出73人历时四个多月支援辖区重点街道一线防控工作和复工复产、专业市场维稳、国际转运等专班工作;今年全院共有150人次干警参与支援社区核酸检测和广交会核酸检测工作,检察战“疫”得到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充分肯定,3名检察干警获市、区疫情防控先进个人称号。二是规范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全院干警职工除2名同志确因身体原因不适宜接种疫苗外,其余已全部完成两剂次疫苗接种,目前正分批开展第三剂次疫苗接种工作。三是强化疫情防控司法保障力度。出台《越秀区涉疫情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机制》,办理全市首宗网络虚假销售口罩案、涉疫暴力伤医案和全市涉疫诈骗金额最高案等多起公众关注度高的涉疫案件;支持起诉并促成涉疫旅游合同纠纷系列案的公司与消费者和解,为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贡献法治样本。

1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重要决策部署作为院务会、中心组学习会等的学习重点,切实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水平。二是规范制度体系,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外宣传三级审批、保密审查审批等制度,切实加强阵地管理。三是突出工作重点,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纳入主体责任清单,以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不断扩大意识形态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四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涉检网络舆情紧急处置预案》,确保及时、正确应对网络舆情,加强宣传队伍素能培训,提升外宣工作能力。

13.针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思想重视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教育引导。从中央要求的严肃性、解决队伍问题的重要性、群众反映的强烈性再次宣讲教育整顿的重大意义,引导干警深化认识、提高站位,把教育整顿作为检验政治忠诚、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确保党中央决策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二是个别人员重点谈。对教育整顿意义认识不到位的同志由支部书记进行谈心谈话,切实了解其思想动态。通过集中整改再学习,全院干警的思想认识得到显著提高,并将学习成效转化为为群众办实事的动力,全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痛点堵点难点,通过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成功为工人追讨欠薪,以检察履职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获得群众好评。

14.针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摆问题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思想认识再提高,组织“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宣讲推进会议,各部门会议同步深入解读自查自纠政策和工作要求。二是组织第四轮自查,在自觉性、严肃性、填写完整性进一步提高。紧紧扭住“6+1+2”顽瘴痼疾开展专项整治,开展重点案件交叉评查、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对个人自查自报事项做到件件有落实,督促存在问题的干警积极完成整改。

15.针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专项整治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三个规定”填报机制,对“零报告”部门负责人及落实不到位干警进行集体谈话提醒。今年填报重大事项34件,是2020年的5倍多,制度执行显著提高。二是规范检察人员从业行为。严格落实最高检《检察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业清单》和《广东省检察机关关于防止检察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规定(试行)》等,加强检察人员从业行为监督检查。三是开展“减假暂”专项整治,对1990年以来355件减假暂案件进行排查,发出检察监督意见46份,均被采纳;制定《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案规程》,会签《越秀区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及分类管理工作指引》,严格规范“减假暂”案件办理工作。

16.针对人民至上宗旨意识不牢固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涉检信访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领导包案制,抓好源头治理,切实解决矛盾,防止程序空转;健全答复反馈机制,牢固树立人民至上宗旨意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了解核实,及时作出结论,及时向群众反馈答复,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落实落细,今年前三季度,群众来信来访7日内程序性回复100%3个月内结果过程答复100%。二是集中治理重复信访问题,完成18件重复信访的治理化解工作任务,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三是强化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制定《关于降低审前羁押率的工作意见》,今年前三季度,对431件案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88人无社会危险性不批准逮捕,捕后30人变更强制措施,无社会危险性不捕率和变更强制措施人数均有了显著提升。四是加强检察干警与群众沟通技巧和释法说理水平,认真解决群众反馈问题,牢固树立人民至上宗旨意识。

17.针对统筹谋划能力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坚持将检察工作与市委区委中心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相结合,在服务保障大湾区建设、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推动广州“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等方面更有作为。一是深入推进派驻金融街检察室工作。制定《关于开展派驻广州民间金融街检察室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驻金融街检察室”法律咨询小组,定期开展法制宣传和提供法律咨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二是更实支持企业经营发展。制定开展检察企业合规工作的指引,稳慎开展涉案企业合规管理试点;落实院《关于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八条意见》等规定,坚持惩治违法犯罪与保护合法经营并重。三是更加注重以案促治。着力提升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质量,结合办案分析、实地走访、深入研讨,加强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和可行性。今年以来,共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25份,按期回复率100%,采纳率100%,有力促进社会治理。

18.针对核心业务业绩不凸显问题的整改

紧扣检察机关职能定位,着力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一是修订关于进一步落实认罪认罚主导责任、优化“案-件比”的工作措施,今年前三季度,我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11351345人,分别占同期办结刑事案件的90.15%88.49%,高于省检要求的85%的达标比例,并跃居至全市第一。二是每季度定期公布检察官核心业务指标台账,通报认罪认罚适用率低的办案人员,将数据和业绩考评挂钩,倒逼核心业务案件质效突破。三是加强与公安部门沟通联系,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办案数量受制于公安移送情况下将刑事检察监督工作做深做细。

19.针对司法工作作风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一是案件评查,查摆问题。对醉驾型危险驾驶不起诉案件进行评查,形成评查报告,找出存在问题并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二是建章立制,规范司法。制定我院《关于办理醉驾型危险驾驶案的工作指引(试行)》,从处理原则、办案期限、证据审查、案件处理等方面进一步规范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办理。三是加强办案期限管理。制定了关于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进一步优化“案-件比”等工作措施,通过制度约束,促使办案工作规范运行。四是将“案-件比”、审前羁押率等指标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倒逼检察人员严格司法作风。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严,从严治检抓而不实问题的整改

20.针对班子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充分发挥班子示范引领作用。院党组加强自身建设,注重以上率下,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带头强化理论武装,带头加强作风建设,带头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并积极主动开示范庭,切实发挥好头雁作用。二是切实强化领导班子业务考核。明确具备员额检察官身份的班子领导每年办案数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所占比例,每年度组织员额检察官司法绩效考核时,根据市检考核规定对班子成员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评分考核。三是改进领导班子分工协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党组工作规则,对党组成员的分管职责范围进行调整,有效提高党组议事决策水平。

21.针对示范作用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院党组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党组会形式,再次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检察人员八小时外监督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突出抓好检察人员履行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的执行和检查。三是强调院党组作为管党治党的核心,狠抓“主体责任”的落实,带头执行党内各项制度,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做到以上率下、以上促下,以实际行动模范带动干警,始终维护检察机关的优良形象。 

22.针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组书记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压紧压实班子成员工作责任,切实增强抓班子带队伍的意识,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更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队伍中发现的问题主动及时教育批评、谈话提醒。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审议并通过《越秀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报告》,强调班子成员以及各部门主任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和机关纪委每季度都要组织安排播放警示教育片。三是要求班子成员牢固树立“一盘棋”的观念,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交流,切实增强党组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23.针对纪检队伍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职能定位,充实队伍力量。在纪检监察改革完成前,整合纪检组与机关纪委合并办案,抽调业务骨干参与疑难复杂案件办理。二是坚持抓日常监督和重点专项监督相结合,加强对单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执行情况和“一把手”及领导班子履职决策监督,通过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进行提醒和警示教育。三是严把选人用人纪检审查审核关,在提拔任用和调整干部时,主动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2021年在检察官晋升、选升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14人次。

24.针对监督执纪不够硬问题的整改

针对巡察指出的档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堵塞档案管理漏洞。一是规范档案借阅管理,要求档案借出须逐级审批,借出时限一个月,超出须办理续借。二是建立档案催还制度,档案室对超出借阅时限的,及时通知借阅人分管领导,督促借阅人归还或办理续借,确保档案借出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加强档案管理监督,办公室每半年对借出档案、资料进行核查,对过期不还或丢失的,及时层报院党组;档案安全事故发生后,不及时报告、隐瞒不报、虚假报告,或者干扰阻挠部门调查的,依法依规依纪处理。四是强化档案保管年度报告制度。本年度结束前,办公室组织对本年度档案材料的数量、质量和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院党组和上级检察院作报告。

25.针对抓早抓小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坚持抓早抓小严格日常管理监督,敢于较真,注重日常,防微杜渐,体现组织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一是通报问题见人见事。严格按照通报批评规范进行通报,点人点事,有整改有反馈。二是分类分岗排查廉政风险点,业务部门按照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等人员分类情况对廉政风险点进行梳理,积极构建更全、更准、更实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三是建立核校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对提醒谈话记录全面审核把关,定期检查院党组、各支部提醒谈话的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台账管理,逐一整改完善。本次巡察整改中的谈话记录均做到规范严谨。

26.针对违规购买购书卡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额清退相关购书款项。二是巡察整改调查核实小组对购买购书卡问题全面调查,并出具报告,厘清责任。三是深入总结反思,严格落实《越秀区人民检察院财务工作制度》,对购买项目进行事前预审,确保符合财务管理制度,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7.针对违规购买酒水食品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我院财务工作制度购买所有物品,并按照相关采购费用标准层报检察长及分管财务副检察长审批或经过院党组会和检察长办公会讨论决议后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流程进行采购,杜绝出现违规采购物品情况。二是组织采购人员对相关采购和财务制度进行再学习,车辆管理人员和司机对车辆管理制度和油料核查核验制度进行学习,仓库管理人员对仓物品出入库管理办法等进行学习,确保岗位人员熟悉熟知采购流程和具体要求。三是建立内审机制,加强内审人员调整配置,每半年由院内审小组对工会账目进行内部审计。

28.针对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厉行节约思想。组织各部门内勤以及相关人员开展财务报销方面的专题培训,加强政策学习,提升规范用款、报销意识。二是全额清退2015年省优秀公诉人培训额外报销外部零星餐费。三是严格按照文件规定与制度要求,完成全院干警职工公务卡办理工作,明确要求之后所有公务消费、出差培训、加班误餐等事项,均须通过公务卡报账,规范报销行为,加强审核力度,杜绝违规报销误餐费的行为。

29.针对培训活动奢侈浪费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培训组织。严禁组织福利性培训,培训地点尽量选在院内,确需外出培训,严格按照“方案拟定、课程设置、教师聘请”等程序规范组织,根据培训内容严控人员范围,做到培训有依据、费用不超标、纪律严遵守。二是规范结算报销。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业务培训、出差报销等财务规定,财务报销遵守内控流程,按照事先有计划、事中有审批、事后有凭证规范报销手续,防范廉政风险。三是全额清退违规超额领取的差旅补贴。

30.针对固定资产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严格按照财政内部控制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优化资产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监督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工作目标、原则、要求和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以及固定资产维修、报废等各种流程。二是全面彻底进行固定资产清查,设立固定资产管理岗,由专人负责彻底清查固定资产,根据资产存放使用等情况对固定资产一一盘点,粘贴标签,录入系统。三是主动与区纪委监委沟通协调,完善反贪、反渎转隶后办公办案物品的移交手续,按照《广州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有关规定,将实地盘点办公桌椅等固定资产197件(张、台)无偿调拨给区纪委监委。对废旧545件资产,报请院党组审议处置。四是积极与市财政局资产管理处联系沟通,根据指导委托产权交易所对位于北京街道清莲里4号等14套住宅,进行挂牌转让,已完成3处房产转让、过户,其余11处仍挂售中。

31.针对采购招标流程随意问题的整改

制定《越秀区人民检察院采购管理规定》,规范采购管理,健全采购内部控制管控机制,对“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的管控原则、招标流程、采购评议小组议事规则、监督检查做作出指导规范,从制度上防控廉政风险。

32.针对合同执行欠缺严谨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机关食堂管理规定》等4个制度,严格按照合同管理规定和流程规范食堂管理和物资采购,降低了廉政风险,促进服务水平提升。二是进一步健全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与食材配送公司签订补充协议,规范食材产品报价、核价和定价流程,确保相应采购事项严格依照合同约定执行。

33.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越秀区人民检察院财务工作制度(修订版)》,杜绝培训报销不规范行为。二是规范财务事项会议把关程序,明确涉及工会经费议题由工会委员会议讨论决定,其中超过五万元金额的事项由党组会议讨论决定,检察长办公会不讨论工会经费相关议题。三是积极与区总工会沟通联系,申请帮助解决院工会持有广东电力普通股(法人股)5万股成本价10万元遗留问题。

(四)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标准不高,党建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弱项问题的整改

34.针对“三重一大”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立足根本,强化思想教育。继续深入进行民主集中制基本知识、组织纪律等教育学习,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以及全体党员干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二是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制定《中共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今年以来,院党组针对党组成员分工、干部人事调整、资金使用等重要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资金使用问题召开专题党组会议27次,按照重大事项议事规则要求,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民主集中制形成会议决定,做到会前有方案、会议有记录。

35.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干警对2015年以来党组会议记录进行重新把关,对错漏问题进行了修改。同时,建立核校机制,党组会议纪要作为工作重要参考依据,核实无误后才能印发。二是院党组组织再次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进一步明确民主生活会的要求,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防止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三是进一步规范各支部组织生活会,要求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广泛深入开展谈心谈话,通报相互批评缺乏“辣味”的问题,对参会党员进行引导,确保会议能红红脸、出出汗,达到互相帮助、促进团结、共同提高的效果。

36.针对思想政治工作能力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和完善谈心谈话常态化机制。党组成员每月至少与一名干警谈心谈话,支部书记每月至少与两名干警谈心谈话,将预防提醒谈话作为一种经常性谈话,确保及时掌握干警思想动态。二是落实“四必谈”工作机制。坚持“四必谈”“三紧盯”,在重要选人用人、职级晋升、进退留转时机,分管领导与所分管干警开展有针对性谈心谈话。三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做到谈心谈话全覆盖。

37.针对基层党建成效不好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党组书记、检察长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评。二是落实机关党委下沉督导工作机制。要求各支部书记强化履职主动性,切实落实教育监督责任,关注干警的思想动向,及时扼制不良苗头。三是加强党务工作培训,严格规范党员发展工作,已经补交齐全新发展党员、预备党员入党政治审查函等资料;机关党委再次清查确认有无表决记录等其他入党材料缺失。四是加大发展青年党员的培养力度,发展入党积极分子4名,均参加了党校集中学习。

38.针对支部工作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丰富支部活动载体。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多样化的学习活动,通过参观红色旧址、观看党史影片、讲授党史小课、“四史”读书分享等形式,充分以党建带队建,提高队伍素质。二是加强党务培训。积极组织党务干部参加上级党组织及本院举办的培训活动,着力提升党务工作能力水平。三是深化“一院两品”效应。做强业务品牌,着力打造派驻公安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促进侦查监督优化升级;做优党建品牌,开展少捕慎诉降低审前羁押率、电信网络诈骗便民利民项目、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和防诈骗系列微信小视频等,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从办案工作中落实讲政治和为人民服务要求。

39.针对标准化建设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明确支部书记、委员的职责分工。确定各支部专人负责党支部学习计划制定、学习记录、党费收缴、党员发展等日常工作,严格规范党员活动记录。二是进一步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定期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按时上好党课,机关党委对形式、内容、记录等方面进行不定期抽查。三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各支部组织学习《广泛开展谈心谈话的工作方案》的要求,严格按照“六类对象必谈”“六项内容必谈”“六种情况必谈”开展谈心谈话,共开展三轮谈心谈话,覆盖率达到100%,收集意见建议180余条。

40.针对干部结构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力度,结合菁英计划、“双导师”计划、优秀年轻干部培养计划、后备干部培养等工作,加强年轻干部综合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等素能培养;组织辩论赛进一步提高我院干警综合素能,着力提升干警庭审论辩能力。二是启动中层副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配齐配强人员队伍,调动年轻干部工作积极性,激发干事创业热情。三是推荐9名干警进入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平均年龄34.4岁,研究生学历7人。经培养,已选拔任用任职部门正职1人,经员额检察官遴选入额2人,助力精英尖子脱颖而出,优化队伍结构。四是完善检察人员业绩考评机制,进一步优化检察人员考核考评指标,区分“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差”,激发检察人员内生动力,提升检察业务和队伍管理水平。

41.针对选用程序不完备问题的整改

一是反思巡察发现问题,进行原因剖析,重申工作要求,提高对选人用人工作的重视程度,提升工作标准。二是开展人事工作专项培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通过学习政策条文、分享优秀案例等学习方式提升人事工作水平,开展讨论交流。开设《干部人事信息》专栏,进行干部人事工作政策宣传,组织全院干警职工开展学习。三是设立专门的选人用人工作记录本,用于记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完成对全院政法编人员的档案专项审核表核对和签名确认工作。对于今年新入职的招录人员,在其入职后即开展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并形成专项审核表归入档案。

42.针对出国(境)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干部出国(境)管理,实行由党组书记总负责、政治部主任亲自抓、部门负责人严把关、组织人事干部严审核的管理制度;加强政策规定宣传教育,发布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探亲假制度等,加深干警理解认识。二是细化工作标准,在办理证件签注、出国申请、休假申请、领用证件、交回证件和回执单等各个流程环节,完善登记、审核程序,核对出入境审批和实际出行信息;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台账、探亲假登记台账电子化,确保数据清晰、齐全。三是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逐级审批领导审核把关力度,实行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定期开展专项自查,加强监督制约。

三、加强政治引领,保持整改力度,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

经过集中整改,我院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方针,久久为功、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确保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清零见底、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一)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治检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认真贯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狠抓制度落实,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真正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引导党员干部切实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把严格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落实到党的建设各方面,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四风”问题的治理力度,继续深挖细查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前两种形态,重视抓早抓小抓常,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努力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铁军。

(二)持续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正确处理当前和长远的关系、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和建章立制的关系,坚决摒弃“过关”思想,杜绝为了整改而整改的短期投机行为,不断把巡察整改工作引向深入。对已经完成的巡察整改任务,组织“回头看”,着力巩固巡察整改成果,防止已整改的问题反弹回潮。对尚未整改到位的事项,结合实际,创造条件抓好整改,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加强跟踪问效,统筹深入推进,真正让广大党员和群众看到巡察整改的明显效果。坚持树立正确导向,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确保把整改问题的过程作为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推进工作的重要步骤,推动单位建设发展。

(三)着力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坚持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一方面,对在整改中已经制定出台的各项制度规定,认真抓好贯彻执行,确保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另一方面,加快有关制度规范完善,形成管长远、有实效的工作机制。尤其要针对廉政风险较高、涉及“权、钱、人”的关键部门和重点岗位,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加强信息公开、流程监管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确保权力规范运行。真正使整改落实与推动工作有机结合、互相促进,真正把整改落实的过程变成推动单位全面发展上水平的过程,成为促进全院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

(四)切实做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契机,准确把握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新要求,结合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在核心业务上狠下功夫,努力把四大检察做强做优做实做好。进一步更新检察理念,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解决好群众的司法诉求,用更主动的担当、更扎实的工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更加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市全区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找准服务发展大局与检察职能作用的衔接点,切实在法律监督的实际行动中承担起服务大局的政治责任,努力为市区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和“四个出新出彩”提供更加有力有效的检察服务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向派驻纪检组反映,电话:020-83603009  020-83603161,邮箱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57号,电子信箱:bgs20060519@163.com。  

 

 

                        中共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2年1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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