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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正”与“不正”有界限! 
作者:本站编辑  发表时间:2020-11-23 08:52:12

 

    近日,我院受理移送审查起诉一起七旬老人卢某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检察官在审查起诉过程中认为卢某某的行为应认定为正当防卫,遂邀请人民监督员、高校法学专家代表等参加公开听证会,对卢某某的行为是否具有正当防卫性质进行公开审查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围绕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到底是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正”与“不正”的界限在哪里,对审查认定的事实、法律依据和认定正当防卫的理由进行了充分阐述。人民监督员、高效法学专家代表均充分发表了自己的观点,认为犯罪嫌疑人卢某某与被害人陈某某因琐事引发争执,陈某某先动手打人,且伸手卡住卢某某脖子,手段明显过激,77岁的卢某某在应对比自己年少23岁的陈某某攻击时,咬伤对方耳朵,是在当时情境下的本能反应。最后一致同意承办检察官的意见,作出了认定卢某某为正当防卫的评议决定。

捍卫法治精神,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是检察机关的必修课。此次听证会的召开,既提高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也彰显了检察机关客观公正的办案立场,真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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